期末成绩60%(试卷),平时成绩40%。 平时成绩:40% 一、考勤(20分) 教师课堂点名,缺席一次扣4分。 按学校2016年学生手册第五章第十七条规定:学生在课程修读中,未经批准,缺课学时数或缺交作业次数累计超过三分之一者,取消参加该课程考核资格,所修课程成绩以零分计。 注:缺课三分之一(含病假、事假、旷课等共6次课)。 二、完成作业 (10分) 任课教师每学期布置作业2-3次,以视完成情况打分。 三、课堂学习(10分) 课堂纪律表现、回答问题等占10%。